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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黄标车淘汰补贴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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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10 17:33: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荆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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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标车因尾气排放污染量大、浓度高、排放稳定性差成为城区空气污染的一大来源,近日,《荆门市黄标车淘汰补贴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出台,规定在今年11月30日之前,凡是在我市注册登记的黄标车淘汰且符合条件的均可享受相应的补贴政策。

  不同车型补贴标准不同

  截至7月底,我市剩余淘汰黄标车任务量为9950辆。根据《办法》规定,将针对机动车车型、燃料类型和注册登记时间的不同对黄标车所有人给予相应补贴,补贴额从900元-11040元不等(见表)。

  据了解,《办法》所称黄标车是指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Ⅰ标准的汽油机动车和达不到国III标准的柴油机动车,不包括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和摩托车。黄标车淘汰是指在我市注册登记的黄标车所有人将黄标车出售给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进行拆解报废处理。

  此外,目前正在使用且符合相关规定的黄标车,通过治理改造后达到我市现行准入排放标准的,同等享受黄标车淘汰补贴,具体办法将在后期公布。

  补贴申请本月底截止

  根据《办法》规定,2017年10月18日至2017年11月30日期间,在我市注册登记的黄标车淘汰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享受补贴:2017年12月31日前未达到国家强制报废使用年限的车辆;无使用年限的车辆(非营运小、微型客车、大型轿车)。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车辆淘汰则不享受补贴:各级财政供养单位的黄标车;各级财政资金购买的公交黄标车;2017年12月31日前达到国家强制报废使用年限;因交通事故等非自然原因导致直接报废的黄标车;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进行机动车排放检测的,按报废车辆处理,不享受补贴;已享受国家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的黄标车。

  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提醒:车主须在今年11月30日之前办理报废手续,才可享受该项补贴优惠政策。

  黄标车淘汰补贴申请办理程序

  黄标车所有人(单位)到车辆登记所在地黄标车淘汰办理点填写《荆门市黄标车淘汰补贴申请表》。由车辆登记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审核查验,确认车辆为应淘汰的黄标车。黄标车所有人(单位)将黄标车出售给具有资质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取得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出具的《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随后,黄标车所有人(单位)将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原件、《报废汽车回收证明》交于车辆登记所在地黄标车淘汰办理点。经过审核通过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办理车辆注销手续,并发放补贴。

  据了解,由于《办法》刚出台,目前,各县市区的黄标车淘汰办理点正在组建当中,后期将进行公布。(记者 张文 通讯员 周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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